本報訊 (通訊員郭燕記者魯哲) 陳大有和表兄田長福共同購買了兩隻廢舊鐵皮桶,切割時鐵皮桶突婚禮主持推薦然爆炸,陳大有右小腿被炸傷。陳大有將表兄和賣桶人、切割人一起訴至崇明縣法院,要求賠償醫療費等損失77.1萬餘元。
  陳大有在崇明縣承包土地養殖泥鰍河蟹。他一直想購買廢舊油桶,用於螃蟹疫苗配置和飼料存儲。2012年9月13日,陳大有與表兄田長福共同前往王長林的廢舊品收購處,購買紅、藍廢舊鐵皮二手製冰機油桶兩隻。
  當天下午,陳大有和田長福將油桶送到方德海開設的修理鋪,請求幫忙切割。在藍油桶割開20釐米時,油桶突然爆炸,陳大有被炸翻在地,右小腿毀損並失血辦公室出租性休克,後雖被急送醫院搶救,但還是失去了右小腿,只能安裝義肢。
  陳大有向崇明縣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表兄田長福、賣桶人王長林、切割人方德海承擔賠償餐飲設備責任。
  陳大有認為雖然口頭沒有明說,但挑桶時已經默認表兄田長福是藍色油桶的所有人銀行利率,自己在切割藍油桶時幫忙而受到傷害,表兄應該賠償損失。切割人方德海明知廢舊油桶遇到明火有發生爆炸等危險,仍在沒有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的基礎上切割,這是事故發生及造成自己傷殘的主要原因。賣桶人王長林非法收購併出售廢舊金屬品的行為明顯違法。三人應該承擔相應的過錯賠償責任。
  但表兄田長福否認發生事故的藍油桶屬於自己。切割人方德海的代理律師提出,切割前雙方並未談及價錢,方德海是義務幫工,無償服務。賣桶人王長林表示自己收購油桶後擺在家門口出售從未發生過意外,原告買回去操作不當才引發事故。三人都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。目前,案件正在審理中。(文中當事人為化名)
  (原標題:表弟告表哥 親情“傷不起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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